(一)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,起草法律法规草案,制定部门规章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、流域、海域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,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,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...[查看详细]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|ICP备案编号: 京ICP备05009132号
网站标识码:bm17000009|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ICP备案编号: 京ICP备05009132号
网站标识码:bm17000009
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